強制性新國標發(fā)布,,你的電動自行車會有何影響,?
長沙晚報掌上長沙2月1日訊(全媒體記者 周小華)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,、通信與動態(tài)安全監(jiān)測功能,,鼓勵電動自行車安裝后視鏡……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17761—2024)將于今年9月1日實施。電動自行車這些強制性新國標發(fā)布后,,你的電動自行車會有何影響,?
電動自行車上將新增“北斗模塊”
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,、通信及動態(tài)安全監(jiān)測功能,。用于城市物流,、商業(yè)租賃等經營性活動的電動自行車,應具有“北斗模塊”,;對于其他類型的電動自行車,應設計有“北斗模塊”,,銷售時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,。
北斗模塊能夠提供經度、緯度,、速度,、定位時間等定位信息,主要作用是為用戶提供實時三維位置,、速度和時間等信息,。北斗模塊在提供定位服務的過程中是不收費的。相關專家表示,,通過增加北斗定位,、通信與動態(tài)安全監(jiān)測功能,方便消費者實時了解電動自行車關鍵安全信息,,一旦發(fā)生車輛被盜,、溫度過高或蓄電池電壓過高等異常情況,可借助通信模塊第一時間提醒消費者及時處置,,從而增強車輛的安全性能,。
對于消費者擔心的個人信息是否會被過度采集的問題,相關專家表示,,“北斗模塊”的定位服務功能需要用戶授權,,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開啟或關閉北斗定位功能。而且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的4G,、5G通信模塊已經符合國家相關加密規(guī)定,,確保相關信息傳輸途徑的安全性。
消費者購買的舊標車不會被強制淘汰
為確保新國標平穩(wěn)過渡,,相關部門綜合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(yè)開展產品設計生產,、完成檢測和認證所需的時間,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,。
在今年8月31日及之前,,企業(yè)可自行選擇按照新或舊標準生產。從今年9月1日即新國標實施之日起,,所有新生產和在售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國標要求,。
同時,為避免社會資源浪費,,新國標給予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,,允許銷售至今年11月30日,。專家表示,新國標主要針對的是企業(yè)的生產,、銷售,、經營等行為,對于普通消費者之前已經購買的車輛,,不受新國標約束,,不會被強制淘汰,由消費者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正常更換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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